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拍卖出让

发布日期:2023-09-22 20:54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9月21日,巴中市文旅新区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功拍卖出让。

此次拍卖的出让宗地位于巴中市文旅新区光雾山镇普陀村三社,宗地编号为511922106203JA00001号,出让面积3170.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设施用地。通过公开竞拍,由四川光雾山诺水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188万元价格竞得。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成交价款,在扣除土地成本费用和入市增值收益调节金后,其余全部归农村集体所有,并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按照“政府引导、民主决策”原则,入市收益在留存部分作为村集体组织发展壮大基金后,普陀村三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将获得入市收益分红。

巴中市文旅新区在探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过程中,总结省内外先行试点地区成功经验,结合巴中市文旅新区实际情况和探索方向,制定印发了试点工作具体推进方案,指导入市试点工作有序稳妥推进。

为有序推进入市试点工作,夯实试点工作基础,在试点前期工作中,文旅新区自规局组织专业力量逐村逐户核实镇村宅基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道路等用地地类及面积,摸清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底数。同步探索开展以村经济合作联合社为主体、单宗地为核发单元办理集体所有权不动产登记。为确保入市交易程序合法、合规,研究制定系列配套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强化入市过程和环节管控,确保入市交易有章可循。

此次文旅新区首宗地成功入市,为下一步试点工作开展理清了思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涉及到农村集体、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试点推进中,特别要注重入市收益分配,坚持以“同权同价”为出发点,统筹兼顾国家、集体、群众利益,确保农村集体、农民群众利益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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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联系电话:0827-856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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