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光雾山诺水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体检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26 17:55信息来源:组织人事局 【字体:  

根据《四川光雾山诺水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确定

按照《公告》规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开考名额2:1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结构化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确定为本次体检对象的考生共18名,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

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执行标准及复检要求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进入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文旅新区组织人事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体检手续承办

请体检对象于2023年7月28日7: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近期2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报到(具体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经工作人员核查验证后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办理体检报到和参加体检者做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费用(含补充检查和复查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集中前请每人准备体检费600元,体检费用根据医院体检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多退少补,补充检查和复查费用另外缴纳。

五、参检注意事项

1.体检(含补充检查、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本人承担,在体检前向体检医院缴纳。

2.体检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天勿用早餐和饮水,保持空腹。

3.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现金),请考生做好准备。

4.参检对象独立参加体检,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参检;参检人员除规定物品外,不得携带其它用品。

5.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向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反映。

6.请体检对象注意联系方式的准确,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号码变动,应及时与文旅新区组织人事局联系。

7.未尽事宜,由本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咨询电话:文旅新区组织人事局 0827-8566166

四川光雾山诺水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0827-8288230

监督电话:文旅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0827-8125678

 

附件.四川光雾山诺水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四川光雾山诺水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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