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工作委员会拟对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片区桃园寺河和小通江河道清淤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出让,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以合理价高者取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CLTZB2023-49号
项目名称: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片区桃园寺河和小通江河道清淤特许经营权公开出让项目
特许经营范围: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桃园寺河和小通江,共46.07km,其中桃园寺河14.07km,小通江32km。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 .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 0000000方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河道清淤疏浚权20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投标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末被列入失信记录。)
4.申请人在取得标的河段清淤特许经营权后,需配套建设巴中光雾山普陀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具体地点、工程量、开竣工时间、工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等以本次转让人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工作委员会提供的文件或资料为准。
5.申请人以河道清淤物和清淤产生的可利用砂石运营收入弥补配套建设项目的综合收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
转账方式:公对公转账
收款单位:巴中市财政局
开户行:巴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703 0120 0000 03886
将以上资料及转款凭证发送到我公司邮箱(1651863637@qq.com), 在公司收到报名资料后发售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镇月琴路96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镇月琴路9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最低限价:8元/立方米。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财政和金融局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镇月琴路96号
联系方式:0827-8288230
联系人: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