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09:00信息来源:土地储备中心 张粒浩 【字体:  

为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南江县2024年第20批次建设用地实施征收。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面积和范围

南江县2024年第20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位于光雾山镇桃源村3组、铁炉坝村2组。拟征收土地面积14.8668 公顷,其中农用地14.1841公顷(非基本农田耕地0.796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6827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征收土地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

光雾山镇人民政府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组织相关村社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开展实地勘测,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它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拟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村村民在被征土地上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抢栽、抢种的农作物、经济作物、花草、林木等一律不予办理登记和补偿并自行无偿处理。同时暂停办理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口的迁入以及房屋交易、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事宜,暂停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审批、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

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南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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