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文旅新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4-02-07 16:30信息来源:文旅局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及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三、名词解释

巴中市文旅新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区财政金融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职能按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进行描述);

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拟定新区文体、旅游、文物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规划编制文旅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旅+”融合发展;负责新区文旅信息化、标准化和文旅市场规范化管理,协调组织区域内文旅品牌创建等活动;负责文化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区域内文物保护、研究、利用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重点工作

1.继续锚定品牌创建工作。全力推动米仓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诺水河天府旅游名镇创建工作,持续加强4A、5A级旅游景区整改完善和管理服务提升,常态做好国、省复核迎检准备。

2.全力以赴推动项目建设。树牢“项目兴区”理念,进一步抓好光雾山体育公园及体旅融合示范基地项目续建,推动巴中市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一期)、文旅新区幸福美丽乡村路新改建工程开工建设。持续加快G244光雾山过境段改建工程、S301南江县光雾山(光雾山至白头滩村)段改建工程、南江县C476/CZN7/C477(叉河子至石羊村草鞋坪)幸福美丽乡村路新改建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完善旅游交通道路网。

3.持续提升文旅康养业态。创新筹办冰雪旅游促进活动、春季旅游促销活动、2024溶洞避暑季、第二十二届四川光雾山国际红叶节等四大节会活动,积极申报小轮车等体育赛事活动。拓展暑季、秋季研学旅行市场,督导民宿、游乐、体育等建设项目加快建成投运。

4.切实加强文旅市场管理。深入开展文旅市场“大整治大提升”及“光雾山5A级旅游景区提质增效”工作,抓实《经营场所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持续开展游客节前、周末综合检查和问题隐患整改销号“回头看”,确保重大事故零发生,保证文旅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5.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持续抓好主题教育后的理论学习,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水平,认真抓好省、市和党工委、管委会各类重要会议、文件和领导批示精神的传达学习,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廉政建设、规范化建设,确保全局干部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二、部门概况

文化和旅游局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2024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44人,供给车辆3辆,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1.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8.9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1.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8.9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930.39万元,比2023年增加340.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1.45万元,占总收入99.5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94万元,占总收入0.47%。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930.39万元,比2023年增加34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0.05万元,占总支出46.11%,项目支出1040.33万元,占总支出53.8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30.3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40.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文旅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1.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9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5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15.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21.45万元,比2023年增加331.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文旅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890.05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673.9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3.50万元,绩效工资108.88万元,津贴补贴31.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9.0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82万元,奖金5.44万元,住房公积金51.80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216.12万元,其中:办公费27.04万元,差旅费93.84万元,邮电费3.34万元,工会经费14.0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5.25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

(二)项目支出1031.39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179.06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852.33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设备购置、项目前期工作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0.97万元,比2023年预算总额增加0.9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5.72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长(减少)13.94%,主要原因是2024年部门文旅项目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94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文旅示范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及下属文化和旅游局、光雾山风管处和诺水河风管处几个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95.1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长119.94万元,增长43.58%。主要原因是几个单位人员增加,经费增加(机关运转经费为公用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及其它运转经费之和)。

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及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1.175万元。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4年预算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表和整体支出绩效表,其中:涉及项目36个,预算项目资金1664.54万元。

十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表:1.收支预算总表

      1-1.收入预算总表

      1-2.支出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3-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项目支出表

      6-1.项目支出绩效表

      7.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8.政府采购预算表

      9.整体支出绩效表

      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表1-表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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