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假劣肉制品、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4-28 17:41信息来源:巴中市公安局 【字体: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犯罪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巴中市公安局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假劣肉制品、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生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销售、运输、贮存过程中,生产经营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鸡、鸭等其他肉类冒充(掺入)牛羊肉及其肉制品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三)违法使用“瘦肉精”、“诱惑红”、“日落黄”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以及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线索。

(四)夜市烧烤店、火锅店、大排档等餐饮服务行业(场所)、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冒牛、羊、鸡等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线索。

(五)商超、便利店、旅游特产零售店、餐饮店以及摊贩等制售假冒伪劣旅游风味食品特产的违法犯罪线索。

(六)未经许可从事禽畜私屠滥宰、不按规定自行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违法犯罪线索。

(七)符合生猪定点屠宰条件,未经定点屠宰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以及非法买卖、伪造检验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线索。

(八)其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及肉类产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犯罪线索。

(九)在批发、零售的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假冒他人品牌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十)农村集市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十一)城郊接合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十二)乡镇毗邻地带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可采取当面、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内容尽可能客观、准确、详实,有明确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证据材料等。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三)如反映与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无直接关系的案件线索、个人诉求等问题,请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三、线索举报方式

巴中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

电话:0827-5255292

来访或邮寄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33号

巴州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

电话:0827-5237522

来访或邮寄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文庙街119号

恩阳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

电话:0827-3369600

来访或邮寄地址:巴中市恩阳区恩阳大道102号

经开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

电话:0827-5261091

来访或邮寄地址:巴中市经济开发区通州大道7号

文旅示范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

电话:19181696110

来访或邮寄地址:南江县光雾山镇月琴路95号

平昌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

电话:0827-6222031

来访或邮寄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袁三巷12号

南江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

电话:0827-8231400

来访或邮寄地址:南江县集州街道米仓山大道南磷段264号

通江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

电话:0827-7236255

来访或邮寄地址:通江县璧州街道石牛嘴大道222号

特此通告。



巴中市公安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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