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文旅示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综合执法管理和督查督办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要点,监督、检查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建设、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综合 政执法平台、执法标准统一。负责管理南江县、通江县设置在文旅新区范围内的综合乡镇执法队伍,开展具体执法工作,协调市、县具有执法职能的部门在新区内开展各类执法工作;统筹调度南江县、通江县公安新区内派出所警力维护交通秩序,重大活动安全保卫、打击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旅游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2个。
(一)南江县光雾山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通江县诺水河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436.3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96.11万元,增长28.25%。主要变动的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3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6.34万元,占95.4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0万元,占4.58%。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3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10万元,占80.69%;项目支出84.25万元,占19.3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436.3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96.11万元,增长28.25%。主要变动的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图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2%。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6.11万元,增长22.37%。主要变动的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支出17.10万元,占4.11%;卫生健康支出10.29万元,占2.47%;城乡社区支出375.69万元,占90.23%;住房保障支出13.27万元,占3.1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16.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6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6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7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371.91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2.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7.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4.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万元,完成预算21.98%,较上年度减少5.07万元,下降47.08%。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经费调整导致比上年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3万元,占75.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7万元,占24.0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5.33万元,下降55.17%,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经费调整导致比上年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3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26万元,增长23.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事项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4.58%。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比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41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32.36万元,增长35.15%。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聘用人员支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费用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其中,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6.82分,绩效自评综述:2024年,我部门认真做好年度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在资金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金结构,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在资金申报过程中,做到层层把关,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在资金拨付过程中,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确保部门职责及年度任务顺利完成;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评价平均得分为97.87分。绩效自评报告正文如下,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光雾山片区综合行行政执法大队(双重管理)、诺水河片区综合行行政执法大队(双重管理)。
(二)机构职能。
负责综合执法管理和督查督办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要点,监督、检查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建设、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综合 政执法平台、执法标准统一。负责管理南江县、通江县设置在文旅新区范围内的综合乡镇执法队伍,开展具体执法工作,协调市、县具有执法职能的部门在新区内开展各类执法工作;统筹调度南江县、通江县公安新区内派出所警力维护交通秩序,重大活动安全保卫、打击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旅游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核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编制1名,核定光雾山片区综合行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7名,诺水河片区综合行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7名。实有在编人员11人,聘用人员8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预算收入43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6.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0万元。
(二)支出情况。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预算支出43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09万元、项目支出84.25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一是严管市场秩序,严抓资源保护,常态开展旅游景区市场秩序规范整治,重点整治欺客,宰客、尾随兜售、占道经营等市场乱象联合文旅、市监等部门开展文旅市场“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3次,检查场所200余家次,下达整改文书20份,没收假冒伪劣产品、过期食品30公斤,规范临时摊点占道经营70余起。以竹笋、重口裂腹鱼等自然资源为保护重点共制止非法捕鱼活动120余起,收缴放生洋鱼180余尾,没收销毁捕鱼工具18套。发现非法盗采竹笋20余人次,收缴销毁竹笋400余斤。制止盗采河沙行为10余起。二是严控违建行为,严守安全底线,统筹光雾山、诺水河两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各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的执法力量,实行全覆盖、无缝隙监控,掌握在建项目相关手续登记备案,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控制区域内的各类违法建设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4份,制止违规建设20余处,组织拆违3批次,拆除违建1000余平米,查处违建项目13个,收缴罚款145.52万元,完成率290%。贯彻落实省、市、区对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会同公安、发建、文旅、消防等部门开展食品、旅游、特种设备、建筑工地等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3次,检查学校、餐旅馆、建筑工地、旅游景区等生产经营单位300余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0余份,整改各类安全隐患30余处,全年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实现“零发生”。三是抓好节庆保障,在避暑季、红叶节等重大节庆活动、景区人员游客密集期统筹集中力量,规范景区市场秩序,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受理化解游客投诉事件,保障节庆活动顺利开展,维护5A景区声誉形象,累计妥善处理游客投诉件32件,投诉案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牢固树立目标导向,统筹攻坚力量,奋力推动各项目标完成,今年以来,牵头组织实施光雾山一诺水河环境治理提升行动,排查环境治理方面存在问题25个,治理污水渗漏及破损管网3处,改造提升景区标志性建筑3处,整治破损人行道1000余平米,清理美化道路环境18km,新铺设沥青路面1km。
2.预算管理。
一是注重编制质量,严格按照区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准确地完成基础与项目资料报送。二是强化支出管理,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定员定额标准;项目支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科学编制,确保预算全面、精准。三是突出绩效导向,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在保障各项工作优质高效完成的同时,严格执行预算,有效控制了经费支出。
3.财务管理。
我局财务管理基础扎实,制度健全且岗位设置规范。通过科学安排预算、持续完善内控,我们牢固树立“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理念,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项目决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决算验收等全过程,形成了以绩效结果为导向的管理闭环,有效提升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围绕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岗位设置、资金使用规范进行绩效分析。
4.资产管理。
我局通过健全的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确保新购、调拨资产及时入账,并完成明细登记与卡片编制,实现了资产的精细化管理,切实保障了账实相符,为提升资产利用效能、防止资产流失奠定了基础。
5.采购管理。
政府采购活动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采购政策落实情况需结合具体采购项目明细进行进一步评估。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切合我局实际,结合年度工作任务,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对项目政策立项实施必要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的方式及项目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目标,做好项目入库工作。
2.项目执行。
项目资金执行与预算安排基本一致,年度执行率达100%。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调整,其规范性需结合具体调整事项判断。项目执行结果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
3.目标实现。
项目总体目标基本完成。项目产出和效果与预期目标未发生重大偏离。项目实施对保障执法工作开展、维护片区秩序起到了支撑作用。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为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我将其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依据评估与审核结论,优化预算与项目;利用监控与评价信息,调整支出并改进管理。同时,由点及面,从具体项目中梳理共性问题,通过分类施策纠正目标偏差、弥补管理漏洞,持续规范预算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自评,2024年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预算绩效管理整体情况良好,基本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规范、完整。部门履职效能得到有效发挥,财务和资产管理较为规范。
(二)存在问题。
在财务制度执行和审批流程规范等方面,还需要继续学习和提升。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规、制度的学习,提升财务管理能力,切实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不断总结经验、优化完善,做好单位预算编制及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科学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科学合理编制本单位资金预算,确保预算科学合理。
整体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