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开展山洪灾害防御调度会商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工作,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行政审批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通过询价方式择优确定本项目供货及施工服务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具备履约能力的合法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采购人: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二)项目名称:山洪灾害防御调度会商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内容:视频会议终端、会议摄像头、显示屏、传输网络,配套全部安装辅材、现场施工、调试、交付等全流程服务;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最低评标价法);
(五)项目限价:本项目单次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0.00元,报价高于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与同一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4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镇茶园路30号;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2.申请人介绍信(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3.委托代理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报价文件编制及递交
(一)报价内容:按照公告及资格要求提供报价文件,格式自拟,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3.经营场地实景照片;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完全响应本公告全部采购、技术、服务要求的响应承诺;
7.报价表。
(二)递交时间:参加供应商须在2026年7月27日14:30前(北京时间)递交资料;
(三)递交地点: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镇茶园路30号;
(四)报价文件递交:本次仅接受现场当面递交,不接受邮寄、快递送达,未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提交完整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五、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技术服务要求
1.实现山洪灾害防御调度会商系统与上级业务平台稳定对接,保障视频会商、信号传输功能正常运行;
2.完成采购人操作人员实操培训,交付完整操作文档。
(二)商务要求
1.报价:本项目总价应包含提供满足本项目所有内容及要求所需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成本、运输保管、安装调试、接入运行、人工保险、验收、风险、利润、税金、培训及完成本项目要求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自行充分调研项目实际情况后提供报价。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除双方协商另行订立补充条款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除合同约定费用以外的任何费用;
2.服务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全部项目费用(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5.验收: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和供应商报价相应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现场验收;
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7.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详细约定。
六、报价与评审规则
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一)报价为包干总价: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
(二)评审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满足全部资格、技术、商务要求且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三)结果公示:成交结果统一在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官网http://www.bzwlxq.gov.cn/公示。
七、联系方式
单 位: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地 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镇茶园路30号
联系人:陆先生
电 话:18782733761
附件:
采购内容单项最高限价
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7月20日
川公安备案51192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