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自然资规成告〔2026〕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南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将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工业用地改变用途为商业用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二、公示期
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3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南江县集洲街道
邮政编码:636600
联 系 人:宁先生
联系电话:15228567705
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0月9日
川公安备案51192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