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区域内地质、生物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的调查研究、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拟定文化旅游、体育方面的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编制“文旅+”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规划。
2.负责文化、体育、旅游、交通等领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养护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指导文体旅产业项目实施。
3.负责文旅信息化、标准化和文旅市场规范管理;负责文体旅经济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及数振库建设、管理与利用等工作;协调组织区域内部的文旅品牌创建。负责文旅行业协会的监管。
4.统筹指导示范区文化旅游博览活动和重大节会涉及文化旅游和体育赛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