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督促文旅示范区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文旅新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当好第一责任人。
2.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查权限范围内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对权限范围内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3.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做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做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4.依法对监督范围内的领导班子成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按照管理权限,可采取谈话、询问、查询、调取四项措施调查权限范围内的人员一般职务违法,不独立调查、处置涉嫌严重职务违法(需采取留置措施)和职务犯罪案件。受理权限范围内的监察对象不服监察机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
6.按照管理权限,对权限范围内的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文旅示范区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7.负责本派出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8.完成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