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文旅示范区林业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一、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区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党工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开发利用工作。协助开展区内森林、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管理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区林业数字化建设。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二)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拟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沔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三)组织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并监督管理。协助开展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
全民义务植树、乡镇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林业碳汇及战略储备林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全区森林、湿地资源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林木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完成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地一张图”督查工作。
(五)负责全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编制全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职责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转让、流转、经营工作。
(七)拟定全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八)指导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监督管理林业外来入侵物种。
(九)协助新区公安分局和执法大队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新区公安分局和执法大队开展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和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落实全区林业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协助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协助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协助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协助组织指导全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加强区域内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严格控制森林病虫害发生率。
(十一)监督管理全区林业行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管委会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区林业经济调节政策,协助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科技、教育研学、自然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新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规范管理。
(十五)在林业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协助南江县、通江县落实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依法依规承担林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工作。组织编制新区林业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林业自然灾害防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协助开展林业自然灾害的综合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协助开展林业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六)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林业部门(单位)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2024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车辆9辆,预算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纳入林业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林业局
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南江县大坝国有林场
南江县魏家坝国有林场
南江县沙坝国有林场
南江县玉泉国有林场
南江县大江口国有林场
通江县铁厂河国有林场
通江县空山国有林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5113.4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4.55万元,增长0.48%。主要变动原因是职工岗位、薪级晋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113.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31.98万元,占92.5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6.37万元,占7.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11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4.95万元,占89.67%;项目支出528.45万元,占10.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5113.4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增加19.5万元,增长0.38%。主要变动原因职工岗位、薪级晋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31.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54%。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87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行政运营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31.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4万元,占0.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0.55万元,占9.73%;卫生健康支出192.45万元,占4.06%;农林水支出3728.73万元,占78.80%;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4.70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328.71万元,占6.8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731.9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5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支出决算为460.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399.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2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支出决算为192.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0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4.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27万元。
4.农林水支出213(类):支出决算为3728.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其中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4.80万元;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5.51万元;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3472.93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98.04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75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28.7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84.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59.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525.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87万元,完成预算63.03%,较上年度减少2.03万元,下降5.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例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等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72万元,占64.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14万元,占35.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2.62万元,下降11.23%。主要原因是例行勤俭节约减少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7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灭火宣传、林地巡护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58万元,增长5.0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场次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1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1批次,125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1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林业局国内公务接待人数9批次,117人次,国内公务支出0.75万元;沙坝国有林场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万元,74人次;大坝国有林场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149人次,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万元;大江口国有林场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240人次,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4万元;玉泉国有林场国内公务接待8,85人次批次,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2万元;魏家坝国有林场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62人次,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2万元;铁厂河国有林场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300人次,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8万元;空山国有林场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70人次,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6%。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37万元,增长13.0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林业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50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25.84万元,下降19.5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林业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林业局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林地保护和森林防灭火工作。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林业局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5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5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5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类):20199指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20805指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210(类):21011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2101101指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经费。2101103指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农林水支出213(类):21301指农业农村,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2130101指行政运行。21302指政府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2130201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130234指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130299指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支出。21305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支出。2130599指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221(类):22102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指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林业局部门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林长制办公室)、产业发展股(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股处室及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南江县大坝国有林场、南江县魏家坝国有林场、南江县沙坝国有林场、南江县玉泉国有林场、南江县大江口国有林场、通江县铁厂河国有林场、通江县空山国有林场8个下属单位。
(二)机构职能。区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党工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开发利用工作。协助开展区内森林、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管理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区林业数字化建设。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2.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拟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3.组织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并监督管理。协助开展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乡镇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林业碳汇及战略储备林的相关工作。
4.负责全区森林、湿地资源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林木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完成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地一张图”督查工作。
5.负责全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编制全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职责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转让、流转、经营工作。
7.拟定全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8.指导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监督管理林业外来入侵物种。
9.协助新区公安分局和执法大队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新区公安分局和执法大队开展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和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落实全区林业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协助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协助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协助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协助组织指导全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加强区域内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严格控制森林病虫害发生率。
11.监督管理全区林业行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管委会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区林业经济调节政策,协助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研学、自然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13.负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新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规范管理。
15.在林业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协助南江县、通江县落实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依法依规承担林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工作。组织编制新区林业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林业自然灾害防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协助开展林业自然灾害的综合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协助开展林业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6.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林业局单位编制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人。下属单位大坝国有林场编制内实有人数29人,其中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9人;下属单位魏家坝国有林场编制内实有人数26人,其中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1人;下属单位沙坝国有林场编制内实有人数8人,其中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下属单位玉泉国有林场编制内实有人数15人,其中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2人;下属单位大江口国有林场编制内实有人数28人,其中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1人;下属单位空山国有林场编制内实有人数53人,其中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8人;下属单位铁厂河国有林场编制内实有人数65人,其中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1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林业局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5301.91万元、决算报表决算数5113.40万元。
(二)支出情况。林业局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5301.91万元、决算报表支出决算数5113.40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林业局部门2024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1.履职效能。2024年收支总计为5113.4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主要通过项目绩效目标来实现,年初对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工作经费、森林资源管理经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等预算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对2024年重点工作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绩效指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设立了绩效目标。各项目绩效目标设立完整,符合项目业务工作实际要求,可行性强。
2.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年度财政决算口径编制部门年初预算,根据年初预算制定部门整体支出。执行进度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进行资金计划进度申报,安排预算支出,严格控制预算支出范围,加强预算执行力度;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的管理原则,执行专项预算项目程序,合理规划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时对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管,保障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3.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细化单位预算管理,严格财务收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强化资金监管;根据行业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建立会计核算体系,规范账务核算;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设置机构和岗位,规范会计行为,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部管理机制,加强资产管理系统登记工作建设,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采购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机制。从严把控采购需求,严格政府采购预算,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填报以下数据,并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0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 528.4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8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28.4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目标实现。完成项目包装储备7个、争取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99万元、省级工会示范职工之家1个、申报欠发达国有林场建设项目2个、争取 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先进市奖补项目资金300万元,确定业主单位4个,已完成2个项目;争取3900万元中央增发国债,新建国有林区森林防火道路81.97公里;实施的空山、魏家坝欠发达国有林场项目已全面完成,各级林长巡林360余次,整改问题25个。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2024年度重点项目绩效与年初预期绩效目标一致,各重点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项目业务工作要求,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内控措施较为健全,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数量、质量完成较好,进度安排合理,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明显,工作轨迹资料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财务核算及时,会计信息真实,工作开展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当事人双方满意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从整体上看,2024年度预算编制程序合规,信息准确,动态调整及时,年初目标任务明确,专项预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目标绩效完成较好,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使用较为规范,制度执行较好,支出控制严格,支出范围合规,达到了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0分。
(二)存在问题。简预算编制合理性和准确性相对不足,主要表现为预算调整数较大。
(三)改进建议。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的前期调查研究,进一步提升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1.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