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示范区林业局单位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3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区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党工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开发利用工作。协助开展区内森林、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管理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区林业数字化建设。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二)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拟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沔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三)组织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并监督管理。协助开展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
全民义务植树、乡镇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林业碳汇及战略储备林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全区森林、湿地资源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林木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完成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地一张图”督查工作。
(五)负责全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编制全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职责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转让、流转、经营工作。
(七)拟定全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八)指导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监督管理林业外来入侵物种。
(九)协助新区公安分局和执法大队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新区公安分局和执法大队开展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和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落实全区林业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协助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协助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协助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协助组织指导全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加强区域内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严格控制森林病虫害发生率。
(十一)监督管理全区林业行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管委会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区林业经济调节政策,协助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科技、教育研学、自然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新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规范管理。
(十五)在林业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协助南江县、通江县落实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依法依规承担林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工作。组织编制新区林业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林业自然灾害防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协助开展林业自然灾害的综合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协助开展林业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六)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国有资产管理、群团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公务接待、新闻宣传、安全保卫、行政后勤、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目标考核、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林业统计、内部审计、资金稽查、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林业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机关党总支会议的决定事项。负责组织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长赡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军人管理和服务、民政救助工作。
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5名。对接市林业局办公室、规划改革发展科(财务科)、人事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
(二)森林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承担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区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承担编制区内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编制区内森林采伐限额。指导区内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政策性森林保险、金融贷款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工作。承担区内集体林权改革相关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林业法治建设等工作。
设置股长1名,副股长1名,工作人员2名。对接市林业局林政资源管理科。
(三)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林长制办公室)。指导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国有林区、国有林场改革等有关工作。负责对林木种苗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区林木种苗的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林木种苗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拟订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规划、管理与建设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承担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初审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各级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考核监督,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协调解决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助督导检查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工作。
设置股长1名,副股长1名,工作人员2名。对接市林业局生态修复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市林长制办公室、市防火办。
(四)产业发展股(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拟订区内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区内林业产业化经营、产业结构调整、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林业现代园区建设及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林副产品开发和销售、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拟定区内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负责区内林业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负责新区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协助做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建设工作。
设置股长1名,副股长1名,工作人员3名。对接市林业局产业科、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研院、市供销社、市中医药中心。
(五)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股。落实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动态监测日常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林业工作人员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和相关行政执法等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乡村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相关工作。承担全区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工作。指导全区自然保护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保护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全区重要湿地,监督管理保护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文旅新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
设置股长1名,副股长1名,工作人员2名。对接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生态修复股、市气象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576.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83.11万元,增长46.5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项目支出较2023年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76.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36万元,占47.4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3.10万元,占52.5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7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86 万元,占24.78%;项目支出433.60 万元,占75.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576.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增加183.11万元,增长46.5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36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42%。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5.01万元,增长45.1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36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万元,占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 万元,占0.78%;卫生健康支出8.32 万元,占3%;农林水支出240.80 万元,占87%;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4.70 万元,占1.72%;住房保障支出1.83万元,占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73.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1 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支出决算为8.32 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0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28万元。
4.农林水支出213(类):支出决算为240.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其中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4.80万元;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5.51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98.04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7.75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4.7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83万元,完成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99万元、津贴补贴4.19万元、奖金6.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4 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1万元、住房公积金1.83万元、医疗费7.8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27万元等。
公用经费106.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83万元、印刷费0.72万元、水费0.92万元、电费2.17万元、邮电费0.99万元、物业管理费0.40万元、差旅费17.89万元、会议费1.18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福利费1.58万元、其他交通费1.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39万元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0.15万元,增长2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5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3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11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58%。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8.10万元,增长47.8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项目支出增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50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25.84万元,下降19.53%。主要原因是主动节省资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林业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类):20199指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20805指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210(类):21011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2101101指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经费。2101103指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农林水支出213(类):21301指农业农村,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2130101指行政运行。21302指政府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2130201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130234指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130299指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支出。21305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支出。2130599指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221(类):22102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指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1.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