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南江县光雾山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决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3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光雾山镇、关坝镇、贵民镇、神门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以乡镇名义行使乡镇法定的行政执法事项及承接的赋予行政执法事项。
(三)负责以县级部门名义行使部门委托及部门法定行政执法事项。
(四)协调辖区内其他有关派驻机构和上级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工作由文旅新区综合执法局统一安排。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光雾山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光雾山、关坝、贵民、神门中队,负责光雾山镇、关坝镇、贵民镇、神门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70.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46.18万元,增长20.54%。主要变动的原因是2024年度人员经费预算调整,项目新增。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70.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98万元,占92.6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0万元,占7.38%。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73万元,占76.29%;项目支出64.25万元,占23.7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70.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46.18万元,增长20.54%。主要变动的原因是2024年度人员经费预算调整,项目新增。
(图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62%。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18万元,增长11.64%。主要变动的原因是2024年度人员经费预算调整,项目新增。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支出9.62万元,占3.83%;卫生健康支出4.51万元,占1.80%;城乡社区支出229.90万元,占91.60%;住房保障支出6.95万元,占2.7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50.9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6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7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226.13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9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6.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60.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25万元,完成预算46.63%,较上年度减少5.07万元,下降49.13%。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调整导致比上年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3万元,占82.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2万元,占17.5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5.33万元,下降55.17%,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经费调整导致比上年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3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25万元,增长37.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事项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5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7.38%。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比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南江县光雾山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14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3.35万元,下降5.28%。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南江县光雾山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江县光雾山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聘用人员支出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一、整体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见附件:2024年光雾山执法大队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1.
2024年光雾山执法大队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2.
2024年南江县光雾山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