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文旅示范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5-10-13 11:31信息来源:文旅产业部 【字体:  

2024年度

文旅示范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发展定位,负责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文旅资源管理、保护、开发、利用工作中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拟定示范区文体、旅游、文物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编制文旅产业发展规划,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旅+”融合发展;负责示范区文旅信息化、标准化和文旅市场规范化管理,协调组织区域内文旅品牌创建等活动;负责文化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区域内文物保护、研究、利用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文旅示范区文化和旅游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文化和旅游局、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诺水河管理处、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光雾山管理处。

纳入文旅示范区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文化和旅游局

2.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诺水河管理处

3.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光雾山管理处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424.2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41.91万元,增长11.0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单位规模扩大、人员增加,文旅发展项目类收入支出占比增加。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2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0.68万元,占99.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4万元,占0.25%。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2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7.05元,占65.1%;项目支出497.17万元,占34.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424.2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增加141.91万元,增长11.0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单位规模扩大、人员增加,文旅发展项目类收入支出占比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约99.75%。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5.51万元,增长15.0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单位规模扩大、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各项文旅康养发展项目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93.29万元,占8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7万元,占4.5%;卫生健康支出36.48万元,占2.5%;城乡社区支出 3.54万元,占0.2%;交通运输支出70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56.24万元,占3.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420.6,完成预算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4.41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支出决算为128.37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55.53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项):支出决算为64.67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3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9.8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预算100%。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6.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7.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0.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3.85万元、津贴补贴32.83万元、奖金5.29万元、绩效工资113.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4.6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3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75万元、住房公积金56.24万元、医疗费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8.26万元等。

公用经费196.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90万元、印刷费3.78万元、水费2.25万元、电费5.75万元、邮电费1.72万元、差旅费66.01万元、维修(护)费1.61万元、会议费0.95万元、培训费、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5.9万元、福利费11.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2.46万元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9.1万元,下降50.27%。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万元,占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22.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7.75万元,下降52.54%。主要原因是减少开支,节约经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管护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项目实施时的施工及检查、乡村振兴帮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1.26万元,下降38.65%。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节约经费。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28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无外事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25%。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68万元,下降92.5%。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45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32.05万元,下降27.27%。主要原因是文旅康养发展项目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文化和旅游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景区巡查、项目实施时的施工及检查、乡村振兴帮扶。无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人员经费项目(项目名称)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文化和旅游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文化和旅游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指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用于文化旅游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农村危房改造、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支出等。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根据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发展定位,负责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文旅资源管理、保护、开发、利用工作中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拟定示范区文体、旅游、文物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编制文旅产业发展规划,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旅+”融合发展;负责示范区文旅信息化、标准化和文旅市场规范化管理,协调组织区域内文旅品牌创建等活动;负责文化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区域内文物保护、研究、利用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职能。

文旅示范区文化和旅游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文化和旅游局、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诺水河管理处、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光雾山管理处。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文化和旅游部门共有57人,在编在岗55人,、长聘2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文化和旅游部门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2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0.68万元,占99.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4万元,占0.25%。

(二)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2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7.05元,占65.1%;项目支出497.17万元,占34.9%。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文化和旅游部门2024年无结转结余情况。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提升旅游服务品质:通过完善设施和提升便捷度,有效带动了旅游综合收入增长。培育新消费增长点:成功推动了旅游演艺、体育赛事等业态的转型升级。保持景区发展热度:通过多渠道宣传,抓住市场新风向,景区知名度和热度显著提升。做优光雾山诺水河品牌:营造了让游客满意的文旅市场环境,品牌形象得到强化。

2.预算管理。预算编制质量:目标明确,依据充分,编制合理。单位收入统筹:财政拨款1420.68万元已全额统筹安排。支出执行进度:假设年度支出进度与预算执行计划基本同步。预算年终结余:预计无大额结余,资金使用效率较高。严控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3.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健全,有章可循。财务岗位设置: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清晰,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资金使用规范:资金使用合规,审批流程完整。

4.资产管理人均资产变化率:本年度人员稳定,资产总量变化不大,人均资产相对稳定。资产利用率:办公设备等资产均正常使用,利用率高。资产盘活率:暂无闲置资产,无需盘活。

5.采购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采购活动中,优先考虑和支持中小企业。采购执行率:采购计划执行顺利,执行率高。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420.68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4个(文化活动及节会品牌活动),涉及预算总金额493.63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决策程序:项目立项经过充分论证,程序规范。

目标设置:项目目标与部门年度总体目标高度一致。

项目入库:项目已按规定纳入项目库管理。

2.项目执行

资金执行同向:项目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度基本匹配。

项目调整:本年度项目未发生重大调整。

执行结果:项目均按计划完成。

3.目标实现

目标完成:项目预期目标全部完成。

目标偏离:无偏离情况。

实现效果:项目实施后,有效提升了旅游服务品质,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已作为改进工作、优化预算的重要依据。

2.信息公开情况:"三公"经费、部门决算等相关信息已按时按质规范公开。

3.整改反馈情况: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1.决算统计表.xls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中共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联系电话:0827-8566789
蜀ICP备2022014749号-1 川公安备案51192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