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文旅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决算

发布日期:2025-10-13 14:45信息来源:综合管理部 【字体:  

2024年度

文旅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授权下履行文旅示范区的统一管理职责。主要职责为:

(一)加强文旅示范区党的建设和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宣传贯彻文化旅游、自然保护、生态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森林、土地、水资源、湿地、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推动文旅示范区文化旅游业发展,拟订总体发展规划,编制文旅新区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相关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推进区域内文旅行业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负责对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和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受理、处置旅游投诉监督、检查旅游服务质量。建设、维护、管理新区各景点旅游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规范设立旅游景点标识标牌、安全警示牌等。配合做好区域内文物保护、研究、利用工作。

(三)负责拟订文旅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发展战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测绘等相关规定,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和参与各板块的各类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资源等范围内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重大建设项目选址、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的前期研究和规划论证工作,承担规划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立项、选址、环保、用地等初审工作。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开发利用工作,协助开展区内森林、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管理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为的调查处理,拟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五)统筹研究和提出文旅新区资金项目整合计划、乡村振兴规划,提出涉及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领域资金项目区域整合方案,会同南江县、通江县及市级相关部门编制相关领域资金项目扶持文旅新区发展方案,确保文旅新区作为全市乡村振兴主战场和示范点。

(六)会同南江县、通江县及市级相关部门制定文旅示范区范围内乡镇及所属事业机构、市级部门派驻机构及所属事业机构县级部门派驻机构及所属事业机构服务中心工作、履职尽责能力、廉洁作风纪律考核方案。

(七)负责统筹协调文旅示范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执法平台、执法标准统一,监督管理南江县、通江县设置在文旅新区范围内的执法队伍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具体工作,协调市级具有执法职能的部门在文旅新区内开展执法工作。

(八)负责拟订管委会年度财政财务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各项区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牵头组织新区综合治税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在辖区内开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九)负责拟订文旅示范区保护管理政策规定和文化旅游领域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防机制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国家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及其他相关文旅品牌创建工作。承担文旅示范区招商引资工作,向国内外、省内外宣传推介示范区发展。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文旅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纳入文旅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党政办公室,下设5个内设机构:党群工作部、政策研究室、组织人事部、行政管理部、目标绩效督查室;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下设3个内设股室:办公室、综合股、财务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4023.0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998.83万元,增长19.9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投入较大。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02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7.46万元,占7.5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05.61万元,占92.4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02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7.00万元,占7.02%;项目支出22336.07万元,占92.98%。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4023.0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增加3998.83万元,增长19.9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投入较大。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7.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7%。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3.35万元,下降8.25%。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严格厉行勤俭节约,缩减经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1817.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5.19万元,占91.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19万元,占4.25%;社会保障

和就业支出29.12万元,占1.60%;卫生健康支出27.79万元,占1.53%;城乡社区支出0.29万元,占0.02%;农林水支出2.70万元,占0.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26万元,占0.18%;住房保障支出21.91万元,占1.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817.4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59.8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32.98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07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67万元,完成预算100%。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4.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7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1.9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7.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5.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0.06万元、津贴补贴30.96万元、奖金42.80万元、绩效工资13.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4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6万元、住房公积金21.91万元、医疗费19.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0.68万元、生活补助2.52万元。

公用经费1371.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2.33万元、印刷费4.16万元、水费4.41万元、电费44.85万元、邮电费0.64万元、物业管理费6.74万元、差旅费97.48万元、维修(护)费107.75万元、租赁费144.81万元、会议费1.07万元、公务接待费3.24万元、劳务费1.71万元、工会经费24.24万元、福利费18.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04万元、其他交通费1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7.20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5.2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17.25万元,下降18.64%。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2.04万元,占95.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4万元,占4.3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18.25万元,下降20.2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经费支出。

其中:2024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9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2.0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紧急会议、突发事件、考察招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1.01万元,增长45.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任务加重。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26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2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05.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43%。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62.17万元,增长23.0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项目投入较上年增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文旅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4.97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96.45万元,增长18.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文旅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文旅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9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文旅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等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中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中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财政事务方面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在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包含2个单位,分别是党政办公室(行政机关)、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党政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党群工作部、政策研究室、组织人事部、行政管理部、目标绩效督查室;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下设3个内设股室:办公室、综合股、财务股。

(二)机构职能。

党政办公室在示范区范围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负责机关党的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网络舆情、依法行政、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文电、会务、接待、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民族宗教、安全应急、群团、后勤等日常工作;负责文旅新区目标绩效管理和督查督办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要点,监督、检查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承担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草拟各类项目招商计划,结合产业项目提出招商优化组合方案,拓宽项目招商渠道,对外宣传介绍区域优惠政策、项目优势,对接重点产业,全方位、全过程掌握项目进程,突出招大引强措施,推动招商项目落地。负责为文旅康养重点投资项目、重大项目、招商项目和企业申报、建设、管理提供各类支持保障服务,全链条协调、协助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评、税务登记、进出口、商检、规划、用地、施工等各种手续,保障各类优惠政策兑现。推进旅游信息化、标准化及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文旅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文旅市场调研及规范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游客的来访接待、政策咨询、投诉登记、受理、分流分级转送、结果跟踪等事务性工作,配合办理信访事项,研究、分析信访举报情况。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党政办公室2024年末在岗在编共18人,因工作调动,退休1人,调出7人,调入12人,总的较上年增加4人。聘用人员52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在编在岗0人,聘用人员4人,与上年无变化。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02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7.46万元,占7.5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05.61万元,占92.43%。

(二)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02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7.00万元,占全年支出的7.02%;项目支出22336.07万元,占全年支出的92.98%。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1.履职效能。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党建示范点,创建党建品牌;持续加强人才建设,推动产业融合强链扩圈;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持续开展旅游投诉监督、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打造“我一直在您身边”志愿服务品牌,有效提升旅游服务品质。推进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改善旅游硬件条件,提升景区游览体验。强化景区品牌宣传:多渠道、多平台开展景区宣传工作,提高景区知名度、成功向国内外、省内外宣传推介各景区,扩大景区品牌影响力。

2.预算管理。预算编制质量:紧密围绕年度总体目标,结合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需求,目标明确、依据充分,编制科学合理。单位收入统筹:财政拨款资金24023.07万元已全额统筹安排,用以保障各项工作资金需求。支出执行进度: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进度与预算执行计划基本同步,确保资金及时投入使用。年终无大额结余,资金使用效率较高,保障了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

3.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健全,涵盖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各项经费管理,确保财务工作有章可循。财务岗位设置:岗位配置合理,职责划分清晰,符合内部控制要求,保障了财务工作的规范运作。资金使用规范: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资金使用合规,审批流程完整,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资产管理。人均资产变化率:本年度人员较稳定,资产总量随工作开展合理配置,人均资产保持相对稳定。资产利用率:办公设备、文旅设施等资产均正常使用,利用率高,保障了各项工作的物资需求。资产盘活率:无闲置资产,无需进行资产盘活操作,实现了资产的高效利用。

5.采购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采购活动中,优先考虑和支持中小企业,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保障了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采购执行率:各项采购计划执行顺利,执行率高,及时为单位运转和文旅项目实施提供了物资和服务保障。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程序科学规范项目立项论证充分,契合相关政策及部门核心职能。项目目标设定清晰可测,与年度总体目标高度关联,且经过前期调研与可行性论证,确保项目必要、合理。资金投入测算依据扎实,高度匹配工作任务量。

2.项目执行。围绕资金执行同向、项目调整、执行结果进行绩效分析

项目执行环节,整体呈现出管理规范、推进有序的良好态势。资金执行同向方面,项目资金拨付与项目实施进度实现了基本匹配,资金拨付紧密结合项目的实际推进程度。既保障了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又避免了资金闲置或超付的情况,确保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项目调整方面,本年度项目未发生重大调整。执行结果方面,本年度所有项目均按计划完成。

3.目标实现。

在目标实现维度,项目整体呈现出目标全面达成、无偏离且效益显著的良好态势。目标完成情况方面,项目预期目标全部完成。无论是履职效能类目标,还是管理类目标,均在年度周期内按计划落实。

目标偏离情况方面,无偏离现象。项目从决策立项到执行落地的全流程,始终紧扣年度总体目标与任务,未因外部环境变化、资源配置调整等因素出现目标偏差。

实现效果方面,项目实施成效显著,资金投入价值体现充分。一方面,社会效益突出,旅游服务品质提升让游客体验感增强,文化活动与节会品牌项目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另一方面,经济效益显现,旅游综合收入增长、景区热度提升直接带动了区域文旅产业发展。同时,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成效,也为部门高效履职提供了坚实保障,实现了“服务群众、发展产业、规范管理”的多重效果。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已成为优化预算编制、调整政策及改进管理的重要参考,例如结合项目执行效率与效益数据,对下年度预算项目进行筛选与优先级排序

2.信息公开情况方面,公开工作稳步推进。部门已按规定在门户网站公开绩效自评报告等核心信息,基本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3.整改反馈情况方面,闭环管理初步形成。针对绩效评价及审计发现的问题,部门能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台账跟踪落实,确保问题得到初步纠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成效良好,各环节运行规范有序,基本实现了年度核心绩效目标,有效提升了履职效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初步显现。预算资金配置合理、使用高效,绩效管理水平良好。未来将针对短板优化改进,进一步提升资金效益与管理质效。

(二)存在问题。

本次自评发现主要问题集中于两方面:一是预算管理精细化成都不足,项目预算前期论证不够充分,预算编制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进度需进一步加强管控。二是事中绩效监控力度薄弱。监控方式较为粗放,多依赖事后数据汇总,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资金使用风险、进度偏差等问题预警不及时,无法实现动态管控。

(三)改进建议。

1.深化预算改革,提高资源配置精度。一是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进一步加强预算项目库建设。建立“业务部门提需求,财务部门核标准”的联动机制,做事作息项目前期准备和论证,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和成本测算,确保预算编制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衔接,提高预算精准性。

2.构建动态监控体系。建立“日常跟踪、定期核查”的事中监控机制,明确监控责任主体,将监控任务分解至具体业务科室。针对资金使用,按项目进度设置关键监控节点,对资金拨付、使用流向及效益情况情况全过程跟踪,建立监控问题台账,对预警发现的资金风险、进度偏差等问题,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事中监控工作高效落地。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1.支出决算表.xls

      2.部门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中共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联系电话:0827-8566789
蜀ICP备2022014749号-1 川公安备案51192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