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公安局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6-02-14 16:32信息来源:巴中市公安局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局 【字体:  

巴中市公安局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局

2026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巴中市公安局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局概况

第二部分 巴中市公安局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巴中市公安局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市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7.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巴中市公安局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巴中市公安局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局职能简介。

巴中市公安局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局设政工监督室(从严管党治警办公室),内设队伍建设指导股、人事训练股、警务监督股;情指中心(办公室、警务保障室),内设综合股、指挥调度股、警务保障股;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下设内务室、基层中队、治安行动中队;刑事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下设内务室、技术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交通管理大队,下设内务室、特勤中队、关坝中队、光雾山中队、诺水河中队、空山中队;网络安全大队;法制大队;市公安局文旅示范区分局关坝派出所、市公安局文旅示范区分局光雾山派出所、市公安局文旅示范区分局诺水河派出所、市公安局文旅示范区分局空山派出所、市公安局文旅示范区分局大坝森林派出所、市公安局文旅示范区分局大江口森林派出所、市公安局文旅示范区分局诺水河森林派出所等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对公安工作的部署,指导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2.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决策依据。

3.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处置骚乱、群体性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4.依法管理文旅新区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5.参与和组织辖区警卫保卫工作,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6.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7.实施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

8.检查、监督辖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9.指导、监督驻辖区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0.组织领导和开展分局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1.开展分局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分局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违纪案件。

12.组织、管理分局公安装备、被装、经费、通信技术等警务保障工作。

13.承办巴中市公安局和文旅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巴中市公安局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局2026年重点工作。

1.首抓政治建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和社会稳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专题学习、实践研讨、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2.紧抓风险防控。围绕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会和文旅示范区各类重要活动,积极推动“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化建设,加强抓早抓小抓苗头能力建设,体系化推进重大风险预防化解。

3.狠抓平安建设。持续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点路段巡逻管控,加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时发布景区道路运行情况,确保景区道路畅通有序。扎实开展民爆危化物品管控,将辖区危爆物品从业人员全部纳入视线,及时掌握思想状况,确保危险人员与“危爆物品”零接触。

4.实抓发展支撑。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新区“一区三地”发展目标,研究推出更多服务景区发展的新措施,持续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落地落实便民利企、优服减负举措,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5.严抓队伍管理。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警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全面提升队伍实战化水平,树好景区公安良好形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巴中市公安局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局2026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63人,供给车辆14辆。

巴中市公安局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局2026年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

(按照机关及下属单位正式名称进行罗列)


第二部分 巴中市公安局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巴中市公安局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已经巴中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巴中市公安局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等。巴中市公安局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局2026年收支总预算1602.80万元,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5.6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调整部分预算口径,增加财政供给人员5人。

(详见附件1)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1602.80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135.6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2.80万元,占总收入100%。

(详见附件1-1)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1602.80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135.6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335.14万元,占总支出83.30%;

项目支出267.66万元,占总支出16.70%。

(详见附件1-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02.80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35.6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调整部分预算口径,增加财政供给人员5人。

收入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2.8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

公共安全支出1602.80万元;

(详见附件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02.80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35.6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调整部分预算口径,增加财政供给人员5人。

(详见附件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602.80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1026.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62.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6年预算数为80.7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业务工作经费,主要包括执法办案办公费、执法办案差旅费、执法办案专业材料器材等费用。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24.3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业务工作经费,主要包括执法办案办公费、执法办案差旅费、执法办案专业材料器材等费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2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54.9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11.9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94.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门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20.31万元,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1080.98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080.9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84.28万元,绩效工资233.36万元,津贴补贴273.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2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7.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69万元,住房公积金94.98万元等。

(详见附件3至3-2)

(二)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254.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三)其他运转类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67.66万元,一是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57.66万元,其中:党建经费6.30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48.96万元,主要用于: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运转类项目经费、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经费。二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10万元,主要用于:一标三实工作经费、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执法执勤场所升级改造经费、执法执勤工作经费、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区旅游节日安保维稳工作经费等。

(详见附件3至3-2)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47.80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费46.8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25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8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燃油费费、车辆维护费、车辆保险等。与2025年预算数持平。

(详见附件3-3)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02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详见附件4和附件4-1)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2026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详见附件5)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6年,巴中市公安局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02.80万元,较2025年预算数增加135.6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调整部分预算口径,增加财政供给人员5人。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6年没有政府采购安排的支出。

2026年没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底,巴中市公安局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局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原值501.33万元,累计折旧150.21万元,净值351.12万元。

截至2025年底,巴中市公安局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局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定向保障类 辆、执法执勤类14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

截至2025年底,巴中市公安局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局预算单位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0万元购置车辆0辆及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6年未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巴中市公安局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本年度无重点项目。

2026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由主管部门汇总公开。

(详见附件6和附件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巴中市公安局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xlsx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市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7.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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