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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6年9月22日
负责诺水河镇、空山镇、两河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以乡镇名义行使乡镇法定的行政执法事项及承接的赋予行政执法事项;负责以县级部门名义行使部门委托及部门法定行政执法事项;协调辖区内其他有关派驻机构和上级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工作由文旅示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安排。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在城市建成区内不按规定排放生活污水,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未按规定随意堆放、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随意丢弃、倾倒畜禽饲养、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
(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市内无证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
二、机构设置
诺水河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二级预算单位,单位类型为行政类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位1个,本单位2025年机构无变动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50.14万元。与2024年度165.36万元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5.22万元,下降9.2%。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度部分阶段性、临时性业务项目集中落地,形成较高基数;本年度同类临时性项目数量减少,常态化常规业务保持平稳,受项目周期自然交替影响,整体有所回落。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0.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1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11万元,占82.66%;项目支出26.03万元,占17.3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50.14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15.22万元,下降9.2%。主要变动原因是诺水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编人员减少,相关经费使用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22万元,下降9.2%。主要变动原因是诺水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编人员减少,相关经费使用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万元,占4.8%;卫生健康支出5.11万元,占3.4%;城乡社区支出132.01万元,占87.92%;住房保障支出5.81万元,占3.8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50.14,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1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132.01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8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24万元、津贴补贴13.73万元、奖金21.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39万元、住房公积金5.81万元。
公用经费36.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1万元、印刷费0.18万元、水费0.41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0.68万元、差旅费6.52万元、接待费0.26万元、工会经费2.64万元、福利费0.2万元、其他交通费3.4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76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一样。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接待费支出0.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领导检查工作及指导行政执法业务开支的公务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通江县诺水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32万元,比2024年度减少27.95万元,下降29.95%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江县诺水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编人员减少,相关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通江县诺水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通江县诺水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通江县诺水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2025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辅助执法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通江县诺水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文旅示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
(二)机构职能。通江县诺水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责:负责诺水河镇、空山镇、两河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以乡镇名义行使乡镇法定的行政执法事项及承接的赋予行政执法事项;负责以县级部门名义行使部门委托及部门法定行政执法事项;协调辖区内其他有关派驻机构和上级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5年末,通江县诺水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编在岗共4人,年末实有人数4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通江县诺水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年初预算收入195.8万元,决算报表支出150.14万元。
(二)支出情况。通江县诺水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年初预算收入195.8万元,决算报表支出150.14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通江县诺水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年初预算支出195.8万元,决算报表支出150.14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1.履职效能。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3-5个核心职能目标,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绩效分析。
2.预算管理。围绕预算编制质量、单位收入统筹、支出执行进度、预算年终结余、严控一般性支出进行绩效分析。
3.财务管理。围绕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岗位设置、资金使用规范进行绩效分析。
4.资产管理。围绕人均资产变化率、资产利用率、资产盘活率进行绩效分析。
5.采购管理。围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执行率进行绩效分析。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填报以下数据,并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执行、目标实现等情况。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1.项目决策。成立2025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业务单位、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的工作机制。
2.项目执行。针对辖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违法建设、非法运营、非法占地、砂石盗采等重点领域,开展不定时、不定点随机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查处工作。本年度累计立案查处各类案件若干宗,收缴罚款若干万元,案件覆盖非法占林地、非法运营等多个领域。其中向公安机关移送非法电鱼案件1宗,该案件的办理有力震慑了非法电鱼违法行为,对守护辖区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3.目标实现。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持续开展常态化日常巡查,对辖区各类隐患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有力保障辖区社会大局稳定,推动区域安全有序发展。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我单位将内设机构绩效自评纳入考核管理体系,健全预算与绩效挂钩工作机制。针对预算绩效执行出现偏差的股室,通过调整年初预算控制数、预算执行阶段动态调剂预算额度等方式,切实抓好绩效问题整改,不断提升预算管理质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5年度,我单位紧扣工作大局,聚焦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基本落实到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体合格,基本实现既定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提升;开展年中绩效监控工作时,未能及时申报调整相关绩效指标,个别项目年末绩效指标未达到预期目标值。
(三)改进建议。持续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提升预算管理人员绩效管理专业能力;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编制,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第五部分 附表
川公安备案51192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