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文旅示范区土地储备中心决算

发布日期:2026-09-23 09:36信息来源:区土地储备中心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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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6年9月2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心承担土地储备的具体实施工作,相关行政职能事项按程序报分局办理。

(一)计划编制事务。根据属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示范区重点项目落地需求,起草年度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建设用地收回(购)储备计划草案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草案,报分局审核;根据批准的计划承担组织实施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方案编制事务。负责起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草案、国有建设用地收回(购)方案草案,报分局审核。

(三)储备与征收技术事务。承担储备土地及拟征收土地的勘测定界、权属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成本核算、资产价值评估等技术性工作;承担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础数据收集、调查材料整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的权属调查、地价评估等事务性工作。

(四)征收实施技术事务。承担集体土地征收前期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协助收集社保人员基础数据及核定被征地面积;承担林地报批前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协助编制农用地转用方案及组卷报批材料,报分局审核后由分局按程序报批。承担征地前期工作完成后的资料汇总组卷及报征中的技术事务;承担集体土地征收及国有建设用地收回(购)批后实施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五)收储与供应事务。承担储备土地入库、出库的核查、测绘及系统录入等具体承办工作;承担国有建设用地收回(购)具体实施,储备土地管护、临时利用、前期开发等组织实施工作;协助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挂网及系统录入等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相关数据的录入和管理。

(六)资金与安置事务。承担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社保资金、安置住房、收回(购)资金、管护及前期开发资金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土地储备资金的具体使用和核算工作,按规定编制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草案。

(七)土地成本结算事务。承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后的土地成本结算具体工作。

(八)其他事务性或技术性工作。根据管委会安排或分局委托,承担其他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相关的具体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具体任务以领导批示、会议纪要、任务清单、函告等形式通知,中心按要求落实。

二、机构设置

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土地储备中心内设4个股室,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征地事务室、土地储备室。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6660.48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189.35万元,下降32.3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66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47万元,占0.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99.01万元,占99.08%。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66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7万元,占0.92%;项目支出6599.01万元,占99.08%。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6660.48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减少3189.35万元,下降32.3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92%。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7万元,下降27.8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万元,占4.89%;卫生健康支出1.77万元,占2.8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3.81万元,占87.54%,住房保障支出2.88万元,占4.6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61.4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100%。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3.81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0.1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为2025年度无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99.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8%。与2024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65.65万元,下降32.42%。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土地储备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土地储备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土地储备中心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土地储备中心在2025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工资性支出、聘用人员支出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和开展日常工作的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土地储备中心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第五部分    附表


附表:区土地储备中心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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