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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6年9月24日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单位职责
以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负责光雾山镇、关坝镇、贵民镇、神门乡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光雾山、关坝、贵民、神门中队,负责光雾山镇、关坝镇、贵民镇、神门乡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02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329.2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58.29万元,增长21.5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5年度新考录一名公务员,示范区综合执法局4名职工所有经费增加至本单位。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29.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1.04万元,占9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4万元,占2.5%。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2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73万元,占63.09%;项目支出121.55万元,占36.9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329.2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58.29万元,增长21.5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5年度新考录一名公务员,示范区综合执法局4名职工的所有经费增加至本单位。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06万元,增长27.9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5年度新考录一名公务员,示范区综合执法局4名职工所有经费增加至本单位。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5万元,占3.19%;卫生健康支出6.05万元,占1.89%;城乡社区支出256.82万元,占80.00%;住房保障支出7.91万元,占2.4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00万元,占12.4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21.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256.8万元,完成预算93.2%,主要是按照巴文旅财预发〔2025〕54号等文件,厉行节约。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91万元,完成预算100%。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7.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54万元、津贴补贴21.58万元、奖金29.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2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9万元、住房公积金7.91万元、医疗费7.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65万元。
公用经费4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56万元、印刷费0.67万元、水费0.14万元、电费2.14万元、邮电费0.67万元、差旅费5.87万元、维修(护)费0.9万元、工会经费2.08万元、福利费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7.42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3.08万元,增长71.14%。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新考录一名公务员,示范区综合执法局4名职工所有经费增加至本单位。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4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度增加3.08万元,增长71.14%。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新考录一名公务员,示范区综合执法局4名职工所有经费增加至本单位。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4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与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76万元,下降58.8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5年度项目减少,经费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巴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光雾山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6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8.46万元,下降30.69%。主要原因是2025年示范区综合执法局组建后,工作职责有所调整。
2025年度,巴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光雾山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巴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光雾山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巴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光雾山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2025年度,组织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费用、文旅示范区综合执法部执法制式服装更换和配发经费等8个项目涉及金额121.55万元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反映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的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川公安备案51192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