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文旅示范区林业局202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6-02-13 09:25信息来源:区林业局 【字体:  

巴中文旅示范林业局

202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及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三、名词解释

巴中文旅示范区林业局部门2026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区财政国资部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区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党工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开发利用工作。协助开展区内森林、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管理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区林业数字化建设。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2.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拟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3.组织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并监督管理。协助开展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乡镇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林业碳汇及战略储备林的相关工作。

4.负责全区森林、湿地资源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林木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完成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地一张图”督查工作。

5.负责全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编制全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职责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转让、流转、经营工作。

7.拟定全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8.指导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监督管理林业外来入侵物种。

9.协助新区公安分局和执法大队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新区公安分局和执法大队开展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和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落实全区林业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协助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协助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协助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协助组织指导全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加强区域内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严格控制森林病虫害发生率。

11.监督管理全区林业行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管委会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区林业经济调节政策,协助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研学、自然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13.负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新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规范管理。

15.在林业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协助南江县、通江县落实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依法依规承担林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工作。组织编制新区林业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林业自然灾害防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协助开展林业自然灾害的综合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协助开展林业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6.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6年重点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开展系统作风整治,加强党员干部管理与培训,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干部作风焕然一新。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的提升。

2.加快推进规划编制进程。启动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含神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推进光雾山—大小兰沟、诺水河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完成两个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

3.加大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做好黄峡村非法采矿整改的省级验收工作;全面完成2025年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4.跟踪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协助国有林场管护站建设项目顺利完工;推动森林防火通道项目落地实施;跟进省环保项目库中环保项目的审查进度。持续协助做好森林碳汇项目的推进。

5.加强项目监管服务。进一步规范涉林手续办理,加强对已办手续项目的后续监管;持续抓好林场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林业部门(单位)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2026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车辆9辆,预算单位7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为:

南江县大坝国有林场

南江县魏家坝国有林场

南江县沙坝国有林场

南江县玉泉国有林场

南江县大江口国有林场

通江县铁厂河国有林场

通江县空山国有林场

三、收支预算说明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37.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26.5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363.5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4363.58万元,比2025年减少64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37.00万元,占总收入97.1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6.58万元,占总收入2.90%。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4363.58万元,比2025年减少64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1.32万元,占总支出99.26%,项目支出32.26万元,占总支出0.7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63.58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49.47万元,主要原因是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单位被分到管理委员会部门,相应资金也一并归到管理委员会。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37.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26.58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95.48万元、农林水支出377.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9.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63.58万元,比2025年减少649.47万元,主要原因是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单位被分到管理委员会部门,相应资金也一并归到管理委员会。

(一)基本支出4331.32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3866.0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66.56万元,津贴补贴155.63万元,绩效工资544.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77.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9.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2.06万元,住房公积金310.94万元;医疗费34.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9.02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442.7万元,其中:办公费83.83万元,印刷费11.28万元,水费9.35万元,电费34.29万元,邮电费10.58万元,差旅费185.95万元,维修(护)费9.1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工会经费53.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9.60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99.60万元。

(二)项目支出32.26万元,其中:驻村工作经费29.88万元,项目工作经费0.38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30.70万元,比2025年预算总额减少19.24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度一样。

(二)公务接待费1.7万元,较2025年预算减少88.90%,主要原因是奉行勤俭节约,预算削减。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较2025年预算减少16.23%,主要原因是2026年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单位由管理委员会部门管理,相关资金预算在管理委员会。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林业局及下属7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97.51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666.82万元,降低57.27%。主要原因是2026年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单位由管理委员会部门管理,相关资金预算在管理委员会。

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及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6年政府采购无预算。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5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3.42万元。现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7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6年预算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表和整体支出绩效表,其中:涉及项目8个,预算项目资金32.26万元。

十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附表:2026年林业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表1-表9).xlsx

1.收支预算总表

1-1.收入预算总表

1-2.支出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3-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项目支出表

6-1.项目支出绩效表

7.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8.政府采购预算表

9.整体支出绩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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